曹朝炳,赵琴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琴台大道1050号万科新世纪翡翠滨江K3地块一期2栋2单元48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5)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1966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朝炳,赵琴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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