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70557号


2025-08-26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27087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20002GB00012F00410038  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武汉创意天地(一期)艺术家工作室3、4、5、6栋5栋单元2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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