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100号


2025-08-26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100号

  根据(2022)鄂0115执597号之三,胡赐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02502号 深圳市五矿电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5002002GB00233F00110011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东美加湖滨新城111栋2单元6层2室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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