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071号
根据(2024)京0108执3054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110660号 | 柴鹏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13012GB00005F00170107 | 洪山区长虹桥188号保利·公园九里(八、九区)25栋1单元25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