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707号


2025-08-22  来源:本站

  李芳银,黄旺瑛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街新光村(锦绣家园)第9栋5单元2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2008)第404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芳银,黄旺瑛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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