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5第3983号


2025-08-21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10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汪玉梅 50% 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32358号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梅南南街华舟汀岸2栋2单元22层3号  81.0300  该房屋由汪玉梅、张建国共同共有现汪玉梅去世其50%份额由女儿张弛继承,配偶张建国放弃继承。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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