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028号
根据(2024)鄂0114执恢360号之二,武汉众合志远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6)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3375号 | 张凯佳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4070017GB10026F00240066 | 蔡甸区沌口小区4号地海天幸福小城(三期)12栋/单元15层2号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