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016号


2025-08-20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016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293号之二,陈昕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0926号 周红菊,汪元华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2415006GB00007F00200005  东西湖区华星晨龙城龙竹苑20栋3单元601室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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