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二楼D区国土规划36号窗口
联系方式:65770891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解放路255号11栋教职工宿舍楼4单元5层2室 | 将权利人更正为武汉音乐学院 | 武汉音乐学院告知,该家庭存在两套房改房,现更正回原单位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