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606号


2025-08-19  来源:本站

  李国强(王景)因保管不善,将明利绿水山庄翠堤春晓(四期)40栋1单元1层3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2011)第11080753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东201100898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强(王景)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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