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983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0192执175号之二,康小雄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9394号 | 武汉北辰辰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6003027GB00024F00020132 | 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东,后湖北路以南黄陂临空港P111地块2栋2单元14层2号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