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50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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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周静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黄陵大道110-3号 | 420114071205JB00263F00010001 | 155.0700 | 自建房 | |
| 2 | 吴萍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黄陵大道121号 | 420114071205JB00275F00010001 | 170.3700 | 自建房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