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535号


2025-08-15  来源:本站

  蔡光宇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安山街马安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20115009205000269J)/《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20115009205000269J)/《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20115009205000269J)/《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420115009205000269J)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光宇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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