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艺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38号天成美景5栋1单元19层0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5941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艺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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