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972号


2025-08-15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972号

  根据(2025)鄂0106执4505号之一、(2025)鄂0106执4505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汉阳不动产证明第0029985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5016001GB00056F00250001  汉阳区江城大道201号卧龙·墨水湖边1号地块G-9栋3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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