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510号


2025-08-15  来源:本站

  熊华英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水果湖街武昌区中央文化旅游区K9-1地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一期K9-1地块2栋2单元34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954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华英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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