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953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1965号之一,龙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6)武汉市经开不动产证明第0003215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4070008GB00208F00020026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C2地块果岭公元2栋/单元8层2号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龙伟(公民身份号码:420983199008279018)名下,抵押作废。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