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凯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丹水池街堤角矿场路6号汉口新城5栋1单元6层1室(原地址:江岸区丹水池街堤角矿场村汉口新城5栋1单元6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岸国用(商2013)第841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岸201301219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凯2025年8月14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