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935号
根据(2024)鄂0281执恢51号之五,胡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2015002182 | 武汉道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备案人:吴红霞) |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 420106011011GB00030F00220052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20号天源城二期(东湖壹号)7栋14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