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10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汉阳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88662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张孝和,魏建华 | 100% | 武房权证阳字第2007002419号,武房阳共字第2007000072号,阳国用(商2007)第2898号 | 汉阳区汉阳大道532号花前树下13栋2单元6-7层1室 | 160.29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