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882号
根据(2025)鄂0115执恢273号之一,车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41781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5007006GB00012F00090073 | 江夏区纸坊街景观路3号武汉恒大科技旅游城项目一期(1)98栋一单元9层1号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