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860号
根据(2024)鄂0102执5498号之三,杨晓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0)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9088号 | 武汉碧桂园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2202002GB00040F00030026 | 江岸区和谐大道597号碧桂园·蜜柚4号楼13层商6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