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843号


2025-08-0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84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491号之四、(2025)鄂0103执491号,夏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新洲不动产证明第0021842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7101053GB00017F00060097  新洲区阳逻街平江大道86号阳逻P(2018)186号地块一期6栋1单元22层4号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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