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310号


2025-08-06  来源:本站

  姜孟昕,吴慰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堤东街538号新安·万福广场5、6栋6栋2单元13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509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孟昕,吴慰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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