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10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杨涛 | 100% | 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2507号 | 江夏区纸坊街弘志街89号金地花园地块一6栋1单元10层3号 | 145.8300 | 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齐心新社区3栋1-12号商铺的房屋为杨涛单独所有,现杨涛去世其100%份额由配偶李玲继承,母亲王甫枝、女儿杨媛放弃继承。 江夏区纸坊街弘志街89号金地花园地块一6栋1单元10层3号的房屋为杨涛单独所有,现杨涛去世其100%份额由女儿杨媛继承,配偶李玲、母亲王甫枝放弃继承。 |
2 | 杨涛 | 100% | 夏2012001627 | 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齐心新社区3栋1-12号商铺 | 44.3400 | 江夏区纸坊街齐心村齐心新社区3栋1-12号商铺的房屋为杨涛单独所有,现杨涛去世其100%份额由配偶李玲继承,母亲王甫枝、女儿杨媛放弃继承。 江夏区纸坊街弘志街89号金地花园地块一6栋1单元10层3号的房屋为杨涛单独所有,现杨涛去世其100%份额由女儿杨媛继承,配偶李玲、母亲王甫枝放弃继承。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