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5第3785号


2025-08-06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10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张同金 张伟50%、张立华50% 鄂(2021)武汉市江夏区不动产权证第0076384号  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金水二村张家墩  185.4200  该房屋由张同金、徐多英共同共有,现张同金、徐多英去世其100%份额由儿子张伟50%、女儿张立华50%分别继承,女儿张少娥、张婷、张芬均放弃继承。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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