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806号


2025-08-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806号

  根据(2025)鄂0192执977号之二,刘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11809号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1018013GB00029F00110153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湖口村佳源花都三期25栋1单元15层07室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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