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803号
根据(2025)鄂0105执恢282号之一,李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3035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8002GB00001F00010231 | 武昌区首义顺民大厦2单元14层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