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801号
根据(2024)鄂0111执6228号、(2024)鄂0111执6228号之四,程宜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2)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35626号 |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3010GB00071F00100041 | 洪山区雄楚大道355号新建居住、商服、体育、福利、防护绿地项目(卓刀泉村城中村改造K1地块二区及其扩大用地)11栋1单元11层(4)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