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黎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后湖二路与兴业路交汇处瑞景天成3栋31层8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309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黎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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