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783号
根据(2024)鄂0102执3825号之二,赵彩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3)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8132号 | 张正么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202004GB00003F00560017 | 江岸区汉口花园一期B区7栋2单元5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