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779号
根据(2025)鄂0112执恢15号之二,郑俊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6913号 | 武汉迪马瑞景实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09002GB00054F00010038 | 东西湖区金北一路49号(迪马数智天地)东西湖区P(2019)217号地块一期D-1、D-2栋/单元1层3号、5号、C-1栋/单元1层6号、7号、8号 | |
| 2 |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6911号 | 武汉迪马瑞景实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09002GB00054F00010040 | 东西湖区金北一路49号(迪马数智天地)东西湖区P(2019)217号地块一期D-1、D-2栋/单元1层3号、5号、C-1栋/单元1层6号、7号、8号 | |
| 3 |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7033号 | 武汉迪马瑞景实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09002GB00054F00030008 | 东西湖区金北一路49号(迪马数智天地)东西湖区P(2019)217号地块一期D-1、D-2栋/单元1层3号、5号、C-1栋/单元1层6号、7号、8号 | |
| 4 |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7034号 | 武汉迪马瑞景实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09002GB00054F00030007 | 东西湖区金北一路49号(迪马数智天地)东西湖区P(2019)217号地块一期D-1、D-2栋/单元1层3号、5号、C-1栋/单元1层6号、7号、8号 | |
| 5 |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7035号 | 武汉迪马瑞景实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09002GB00054F00030006 | 东西湖区金北一路49号(迪马数智天地)东西湖区P(2019)217号地块一期D-1、D-2栋/单元1层3号、5号、C-1栋/单元1层6号、7号、8号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