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775号
根据(2024)鄂0111执5530号、(2024)鄂0111执5530号之一,冯宜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武房期黄字第201105579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期房抵押证明 | 420116005019GB00023F00040022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9号澜桥康城三期48栋2单元4层1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解除抵押登记。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