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766号


2025-08-01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766号

  根据(2025)鄂01执恢78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蔡2015002391 武汉中坤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期房抵押证明 420114002030GB10031F00020001  蔡甸区奓山街奓山街毛湾村   
2 蔡2015002391 武汉中坤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期房抵押证明 420114002030GB10031F00040001  蔡甸区奓山街奓山街毛湾村   
3 蔡2015002391 武汉中坤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期房抵押证明 420114002030GB10031F00040001  蔡甸区奓山街奓山街毛湾村   
4 蔡2015002391 武汉中坤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期房抵押证明 420114002030GB10031F00040002  蔡甸区奓山街奓山街毛湾村   
5 蔡2015002391 武汉中坤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期房抵押证明 420114002030GB10031F00030001  蔡甸区奓山街奓山街毛湾村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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