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9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380号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750996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周耀芳 | 王黎占25%、王莎占25% | 南200800741、汉国用(2008)第23787号 | 汉南区纱帽街子林街(子林小学宿舍楼)1单元4层1室 | 87.9300 | 王庆刚50% |
2 | 周耀芳 | 王黎占25%、王莎占25% | 南200800743、汉国用(2008)第23794号 | 汉南区纱帽街子林街(子林小学宿舍楼1单元1楼2-3号) | 87.3100 | 王庆刚50%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