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根据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文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10楼武汉三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5327379623
序号 |
权利人(出卖人) |
买受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陈望梅 | 李汉言 | 洪山区石牌岭295号洪山村还建项目一期H-2地块(鸿岭花园)12栋1单元10层3号 | 420111013005GB00054F00120077 | 90.69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