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140号


2025-07-29  来源:本站

  黄青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长风路33号长丰村“城中村”改造还建住宅(H2地块)4栋/单元26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2762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青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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