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706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0116执189号之一,胡小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0)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8266号 | 武汉市隆汇祥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6010017GB00023F00010751 | 黄陂区前川街百锦街8号隆汇国贸中心商住楼1、2栋2号楼2单元31层2号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