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111号


2025-07-28  来源:本站

  刘永康,刘洋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永安街严湾村家庙()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蔡甸区不动产权第005880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永康,刘洋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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