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691号
根据(2025)鄂0103执1159号之二,徐俊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32892号 |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02001GB00048F00080009 | 洪山区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二区17号楼1单元220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