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9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蓝天小区还建楼临空经济示范区政务中心二楼E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188115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李为 | 李敏君25%、李涵俊25% | 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9601号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宋岗一路7号万润·橄榄城6栋2单元16层2室 | 112.8500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