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667号


2025-07-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667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2442号之一、(2024)鄂0103执恢2442号之一、(2024)鄂0103执恢2442号之一,郝郡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初证黄字第2015009082号 武汉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420116005016GB00046F00060163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汉口湖畔二期16栋1单元21层4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郝郡名下。  
2 HPBC20150074-80 武汉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16005016GB00046F00060163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汉口湖畔二期16栋1单元21层4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郝郡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