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650号


2025-07-23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650号

  根据(2025)鄂0114执938号之二,王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0241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07042GB00296F00020077  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名流仕家5栋/单元22层1号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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