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607号
根据(2025)鄂0103执1512号,江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9027号 | 张林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5006032GB00003F00010054 | 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与文化路交汇处商贸物流中心7-12栋8单元6层1室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