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596号
根据(2024)鄂0112执恢414号之十,张庆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7164号 | 武汉世纪佳成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16004GB00002F00010093 | 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2568号佳柏现代城1栋/单元25层(8)号、5层(4)号 | |
2 | 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7205号 | 武汉世纪佳成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16004GB00002F00010497 | 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2568号佳柏现代城1栋/单元25层(8)号、5层(4)号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