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547号


2025-07-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547号

  根据(2025)鄂0103执1170号,陈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昌国用(商2012)字第11559号 陈希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3017GB00001F00150001  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邻芳居3栋1单元6-7层2号   
2 昌2012014283 陈希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3017GB00001F00150001  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邻芳居3栋1单元6-7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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