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542号


2025-07-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542号

  根据(2024)鄂0106执恢1654号之二,徐荣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直2008004375 李军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1013004GB00084F00010007  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14号黎明村还建楼C栋1单元302室   
2 洪国用(2008改)第2002号 李军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1013004GB00084F00010007  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14号黎明村还建楼C栋1单元30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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