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537号


2025-07-16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537号

  根据(2025)鄂0204执561号之一,邱荣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22469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01028GB10005F00010223  蔡甸区蔡甸街新天村恒大绿洲20栋1单元2层2号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