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9]2号)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8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788030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慧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西路188号居住、商务、商业项目(光谷创新天地)R1地块地下室栋-1层0250号 | 420115086011GX00165F00010250 | 31.6100 | 地下停车位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