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9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蓝天小区还建楼临空经济示范区政务中心二楼E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27-6188115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袁培德、孟月兰 | 袁苒莳30%、袁晓云30%、袁朝晖40% | 陂房权证滠字第9900415号、黄陂国用(2005)第01284-12 号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3号二八八社区1栋2单元2层1室 | 68.8200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